《旅游法》實施后的第一個國慶長假馬上就要結束了,面對中國旅游現(xiàn)狀,一位導游用隱身變聲的方式在央視新聞中揭密了旅游服務質量普遍低下、導游不受尊重的內幕。他還揭露了旅行社為了利益低成本價競爭攬客,然后由導游拉游客掏錢賭博式“填坑”,而導游的收入和優(yōu)劣完全取決于他們能從游客口袋里掏出多少錢、得到多少回扣。在此逐利背景下,真正有良知和正義的導游、旅行社反而難以立足。(2013年10月4日央視新聞)
筆者看了此新聞后,真感嘆導游職業(yè)在光鮮的背后卻是如此辛酸。曾經以為,以游山玩水為職業(yè)的導游是多么讓人羨慕,但可惜,太多導游在逐利的商家、景區(qū)、旅行社聯(lián)手“潛規(guī)則”操縱下失去了職業(yè)道德和尊重!板X少、人累、受氣、挨罵”,“如果你恨一個人,就讓他去做導游吧!”。許多導游為此而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專業(yè),而那些所謂的“優(yōu)秀導游”許多都是出賣自己的良知、職業(yè)道德和游客利益而獲得的,這真是一種辛辣的諷刺。
“700元的魚,行家買38元;128元的門票,底價才10元”,這曾經是導游的秘密,今天央視新聞中揭露了許多景點景區(qū)票中票、景中景后面依然有導游和旅行社的回扣,而正是無處不在的回扣形成機制裹挾了所有的“潛規(guī)則”,其中包括景區(qū)、景點、商戶、交通、餐館、旅店、娛樂場所、旅行社、游客。導游自然是其中最關鍵的“掮客”,但背后他們也同樣是受害者:他們早已失去了信任、尊重,有時候了還要無奈承擔風險-----如果帶一個“10米坑”團,他們可能要提前向旅行社墊付團費,如果此導游忽悠手段高明,游客花錢大方,導游可能就大賺了,但如果這批游客很窮或根本不消費,此導游就可能會賠上幾萬。亦正是因此,才會出現(xiàn)那些持刀威脅游客花錢購物的黑導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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