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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預訂好的房間被別人搶走
江蘇游客張先生提前一個月就在哈市某快捷酒店電話預訂了一間標間,然而出游前他接到酒店工作人員的電話,告訴張先生房間因工作人員疏忽被訂給了別人,建議他到其他的酒店。隨后,張先生將此事投訴到哈市消協(xié)。
點評: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電話預訂,雙方合同成立,酒店應為張先生提供服務。并提醒消費者,要留意退改簽或取消行程的費用等信息,并建議投保意外險。
案例二:網(wǎng)購6個景點實際縮水
消費者王女士在某網(wǎng)站上團購了3張某旅行社的“哈爾濱一日游”團購券,內(nèi)容包含中央大街等六個景點,可當天景點卻縮了水,時間也減少了一小時。王女士認為旅行社欺詐,可旅行社卻表示具體線路要以實際情況為主。
點評:簽訂合同前,要確認旅行社資質(zhì)、經(jīng)營范圍和證照。合同中應明確線路、行程、景點、交通等基本內(nèi)容,對不清楚的條款咨詢后再簽字。另外,一些虛假旅游廣告打著知名旅行社的名義,但聯(lián)系方式僅為手機,對此可通過查詢旅行社官方網(wǎng)站分辨。
案例三:1000元客房訂金被導游截流
哈市市民王女士準備去大連玩,在網(wǎng)上查到某旅行社網(wǎng)站,并與導游李某進行了咨詢。王女士對導游的服務很滿意,雙方達成旅游意向后,導游李某說,需提前預交酒店客房訂金,要求王女士把1000元匯到某銀行賬號上。王女士沒多想,可匯款后,李某的電話便再也打不通了。
點評:國家旅游局《導游員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導游不允許私自收取游客團款。凡是旅行社工作人員、導游收取的旅游合同之外的任何費用,都要一一核實,否則可以拒交。網(wǎng)絡咨詢報名旅游時,一定要到旅行社辦公地,驗看旅行社“三證一險”后,再交納團費并索要收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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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jié)作為旅游消費的重要節(jié)點,集中反映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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