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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wǎng)曼谷6月24日電(記者于景浩)中國駐泰國大使館24日在其網(wǎng)站上刊文,提醒赴泰國旅游的中國游客切勿參加低團費旅行團,防止低價旅行團的消防陷阱。文章全文如下:
6月以來,駐泰使館接到幾起中國游客求助案件,反映其跟團游泰途中被當?shù)芈眯猩缢F,無法繼續(xù)行程。以其中1家團組為例,據(jù)了解,該團團員均是湖北某保險公司的投保人,保險公司以“優(yōu)惠客戶”為名義,由湖北某輝旅行社出面組織客戶游泰,行程6天5夜,報價每人1580元人民幣。在抵泰游玩兩天后,泰當?shù)亟訄F社要求團員追加費用,雙方由此產(chǎn)生分歧,旅行社將50余名團員丟棄在路邊,徑自離去。帶隊導游作為團員和泰接團社的協(xié)調(diào)人,推諉責任,未發(fā)揮積極作用,不與當?shù)芈眯猩鐪贤▍f(xié)商,反而將問題交由團員自己解決。團員氣憤無奈之下,向使館求助。
這些無疑都是“零團費”、“低團費”甚至是“負團費”惹的禍。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避免旅游糾紛,新《旅游法》明文禁止旅行社組織低價團出境游。此案中,該團團員坦言明知旅行團報價低,還是參了團,心存僥幸心理。低價團費通常連正常往返機票都不夠,又怎能支付餐飲、住宿門票等其他費用呢?為增加收入,確保盈利,當?shù)亟訄F社在游客到達泰國后,巧立名目,乘機增加自費項目、強制購物。如果游客表示不滿,不愿接受旅行社類似安排,辱罵威脅甚至被甩團等情況難以避免。
駐泰使館提醒擬來泰中國公民選擇有良好資質(zhì)、守法經(jīng)營的旅行社,參考合理價位報團出行,切勿貪小便宜找氣受;事前簽好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一旦出現(xiàn)糾紛,根據(jù)“境外糾紛、境內(nèi)解決”的原則,回國后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使館鄭重呼吁旅行社,請嚴格遵守新《旅游法》,珍惜自身商業(yè)聲譽,切忌有法不依、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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